池田思想读书会
章 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32450新蒲京池田思想读书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协会在学院团委领导下,在社团联合会及池田大作教育思想研究所的指导下,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活动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池田思想读书会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开展活动和工作。
第三条 协会宗旨: 以“以人为本”、“志在实践”为宗旨,通过研读池田先生的名著及作品,拓宽人文领域视野,认识自我,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把池田思想与实践相结合,开拓创新、勇于进取、创造有价值的人生,成为促进中日友好及建设世界和平的继承者。
第四条 协会口号:读池田名著,做有为青年!
第五条 协会目标:1、通过读池田书,使学生认识自我,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2、通过读池田书,使学生体验读书的乐趣与收获。3、通过读池田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拓创新、勇于进取、创造有价值的人生,成为促进中日友好及建设世界和平的继承者与传播者。
第二章 社团活动
第六条 协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每项活动即要开展的同时,以公告的方式通知社员,让所有社员“有章可依”。
第七条 理论性学习:
1、通过读池田书,学习池田思想,翻译文章、撰写感想文、毕业论文、研究论文。
2、邀请本校或其他高校学者、企业、政府、民间组织等开展池田教育思想的讲座或培训;
3、到其他院校学习、交流。
第八条 举办讲座、报告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如协会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需在活动前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
2、学校团委审核同意后,协会负责人持证明到学校有关部门借用活动场所;
3、任何个人或未经批准的组织均不得以社团名义自行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报告等。
第九条 协会成员交流与合作性活动:
1、读书交流会。(阅读池田名著及作品,进行探讨、交流、汇报。);
2、“书法及诗歌朗诵比赛。(与实践周相结合,举办关于池田先生的作品的书法及诗歌朗诵比赛。以大赛的形式,调动学生积极性,理论结合实践,接触并践行池田思想。)
;
3、设计书签,写池田名言。(背诵名言并付诸实践、将优秀书签通过网络等形式进行展出);
4、学唱歌曲“樱花缘”等。(编排合唱节目。);
5、开展合作、交流。(邀请或参与其他院校共同开展交流活动,借鉴经验。)。
第十条 协会成员社会实践活动:
1、社会实习——如参观企事业单位,拓展视野,组织假期实践团队;
2、社会交流——邀请其他院校、企业、政府、民间组织等来院进行经验交流,参加各高校社团交流活动等;
3、假期兼职——为协会成员寻找假期兼职机会。
第十一条 协会成员联谊活动:
1、内部联谊活动;
2、内部聚餐;
3、集体出游。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十二条 协会以社团会议为核心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 协会设社长1人、副社长2人。负责协会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下设:
文秘部:负责协助社长及副社长进行整个社团各项事务的安排,进行年终工作总结,撰写工作汇报,资料印发等。
学习部:负责收集和组织学习池田思想著作及作品,提交读后感等。
文体部:活跃社团氛围,使读书生活变得更丰富,通过对作品的朗诵,歌曲演唱等,加深理解池田思想。
企划部:策划社团内部活动,负责撰写各项活动的具体策划方案,起草活动的各项文件等。
宣传部:主要负责利用媒体对社团及社团活动进行宣传,并负责社团所需刊物、信息宣传栏、海报的制作、更新与维护等。
外联部:主要负责各项活动所需的赞助,并与有关部门,企业建立长期的友好合作。
组织部: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协会成员的调动,协调场地、设备等资源的安排,并在学校范围内发掘各类有助协会发展的成员。
第十四条 主要活动的责任由协会自行承担,协会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在活动过程中有错误或重大失误的,其个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 成员管理
第十五条 协会面向全校招收成员,注册后成为正式协会成员。
第十六条 协会成员必须遵守以下条例:
1、严格遵守32450新蒲京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规章条例;
2、积极参加内部活动及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
3、爱护活动场所及设施;
4、履行会员应尽的义务;
5、努力学习文化课,坚持德智体美全方面发展。
第十七条 协会成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八条 协会成员如需退会,须交退会申请书到秘书处,由协会社长、副社长及所有部长开会讨论后,做出决定予以注销。
第五章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权利
1、享有决定是否参与协会组织活动的权利;
2、有权获得有关协会活动方面的资料,以及社团各阶段工作计划;
3、社员在社团内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社员对社团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
5、自由退会权,但必须报请秘书处,等待社团管理班子批准。
第二十条 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并自觉维护协会的声誉;
2、加强团结,维护协会的权益;
3、支持并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如有违反本章程者,由秘书处劝其退会并做好备案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所有,本章程的有关工作细则由协会秘书处另行制定,具体实施问题由协会会议负责。
第二十二条 如须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将在修改后及时上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