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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网络创业联盟

来源: 添加时间: 2016-05-19

EC网络创业联盟

章 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32450新蒲京EC网络创业联盟

第二条     协会性质:协会学院团委领导下,在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活动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EC网络创业联盟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开展活动和工作。

第三条     协会宗旨: 以“共享、互助、合作”为宗旨,通过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电子商务技能拓展,带动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和创业意识,把电子商务创新气氛搞上去,使学生从书本走向实践,走向创业。

第四条     协会口号:励志照亮人生,创业成就未来!

第五条     协会目标:

           1通过学生分享电子商务的相关经验,老师授课以及邀请企业来校讲座等方式,让学生自主训练,提高学生的电子商务综合知识,增强学生解决电子商务的实践动手能力。

           2、让学生利用电子商务实训室提高自身在淘宝经营网店的相关技巧,网站建设,计算机网络基础等方面的能力。

           3、让学生结合淘宝网、天猫商城、微信等网络媒介进行自主创业,在校园里开创校园营销,使学生在社团里面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进行创业,赚取人生第一桶金。

           4、积极引导学生对自身的发展进行职业规划,实现立足本校走向自主创业的发展之路。

第二章 社团活动

第六条     社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每项活动即要开展的同时,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会员,让所有会员“有章可依”。

第七条     理论性学习:

           1、介绍电子商务创业的基本知识,由有网上创业经验的学生讲授如何进行网上创业以及各项专题讲座和专题沙龙活动。

           2、开设淘宝课程。从基础的网上购物开始,进而讲述淘宝开店,店铺装修、宝贝上传、推广技巧和防骗技巧以及网店推广的黄金法则以及专题培训和专题沙龙活动。

第八条     举办讲座、报告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如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需在活动前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

           2、学校团委审核同意后,社团负责人持证明到学校有关部门借用活动场所;

           3、任何个人或未经批准的组织均不得以社团名义自行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报告等。

第九条     团队合作活动:

           1、开展实践培训:以团队的形式开展,团队的组成从各个部门进行人员的抽调。实践培训主要是在淘宝经营网店,获取利润,同时进行实战演练。

           2、实践与企业进行合作,做企业商品的网上销售商并承接跟电子商务相关校企合作项目。

第十条     社团成员社会实践活动:

           1、社会实习——如参观企事业单位,拓展视野,组织假期实践团队;

           2、社会交流——邀请其他院校、企业、政府、民间组织等来院进行经验交流,参加各高校社团交流活动等;

           3、假期兼职——为社团成员寻找假期兼职机会。

第十一条   社团成员联谊活动:

       1、内部联谊活动;

       2、内部聚餐;

       3、集体出游。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十二条   社团以社团会议为核心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   社团设社长1人、副社长2人。负责社团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下设:

    文秘部:负责协助社长及副社长进行整个社团各项事务的安排,进行年终工作总结,撰写工作汇报,资料印发等。

    技术部:学习计算机网络技术;为社团各部门需要进行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如PS、网页制作等);负责社团技术研讨和设计,组织各种培训工作。

    网商部:依托各种互联网平台进行网上自主创业;整合校园资源,构建校园创业平台。

    企划部:策划社团内部活动,负责撰写各项活动的具体策划方案,起草活动的各项文件等。

    宣传部:做好协会的宣传推广活动,提高社团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负责制作海报,刊物等宣传类的资料;结合网商部做营销推广等。

    外联部:主要负责筹集各项活动所需的赞助,并与有关部门,企业建立长期的友好合作。

    组织部: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调动协会成员,协调场地、设备等资源的安排,并在学校范围内发掘各类有助协会发展的成员。

第十四条   主要活动的责任由社团自行承担,社团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在活动过程中有错误或重大失误的,其个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 成员管理

第十五条  社团面向全校招收成员,注册后成为正式社团成员。

第十六条  社团成员必须遵守以下条例:

1、严格遵守32450新蒲京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规章条例;

2、积极参加内部活动及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

3、爱护活动场所及设施;

4、履行会员应尽的义务;

5、努力学习文化课,坚持德智体美全方面发展。

第十七条   社团成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八条   社团成员如需退会,须交退会申请书到秘书处,由协会社长、副社长及所有部长开会讨论后,做出决定予以注销。

第五章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权利

1、享有决定是否参与社团组织活动的权利;

    2、有权获得有关社团活动方面的资料,以及社团各阶段工作计划;

3、社员在社团内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社员对社团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

5、自由退会权,但必须报请秘书处,等待社团管理者批准。

第二十条   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并自觉维护协会的声誉;

2、加强团结,维护协会的权益;

3、支持并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如有违反本章程者,由秘书处劝其退会并做好备案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所有,本章程的有关工作细则由协会秘书处另行制定,具体实施问题由协会会议负责。

第二十二条 如须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将在修改后及时上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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